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近日专题听取了关于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山东高院党组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一要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尽快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上来。二要认真对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正确处理六个方面的关系”的要求,对2006年以来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工夫。三是在今年5月召开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先期学习传达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将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作为6月份召开的由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参加的全省法院第23次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四要根据会议要求,结合山东法院实际,研究制定《2011—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并将2011年至2015年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山东法院“十二五”规划,同时加强与当地党委的协调沟通,将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当地党委的“十二五”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