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商品房经营者采取明码标价时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上必须包含的内容,特别提出房屋销售时附带销售车库(车位)的,应公示车库(车位)规划图、每个车位位置、面积、价格。
为明确掌握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此次,我省明确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应保留销售价格备案资料、变更报备价格资料、已销售商品房成交价格资料和由购销双方签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以备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省各市已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展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Copyright © 2004-2015 莱芜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8206341555 15564770999 电话:0634-5622198 邮箱:lily760304@sina.com 业务专长:建筑房产、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保险合同民商事案件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法律咨询 律所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阳大街92号(孟花园社区服务中心东临)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