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并经依法举行听证会)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具体写明准予行政许可的内容):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许可证件(可列明证件名称)。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04-2015 莱芜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8206341555 15564770999 电话:0634-5622198 邮箱:lily760304@sina.com 业务专长:建筑房产、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保险合同民商事案件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法律咨询 律所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阳大街92号(孟花园社区服务中心东临) 免责声明